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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涉黑涉恶专项治理 严查背后"保护伞"

2018年04月05日 07:45  点击:[]

3月5日,厦门市委第三机动式巡察组进驻同安区西柯镇吕厝社区开展机动式巡察,目标直指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巡察组进驻5天,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吕子凉、居委会主任吕水草即双双“落马”。这是福建省开展涉黑涉恶专项治理的一个缩影。

“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有恃无恐,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啃噬群众获得感,更侵蚀着党的执政基础,必须坚决予以扫除。”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在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开展涉黑涉恶专项治理,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近日,福建省纪委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专门印发通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通知强调,要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严查城乡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等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跟进,迅速行动起来。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建立公安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并建立专门台账,深挖细查公安系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三明市将惩治基层腐败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健全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短信“五位一体”举报平台,拓宽举报渠道,结合巡察、扶贫入户走访等,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永泰县在全县范围开展信访大排查,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列入排查重点,做好处置应对措施,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各级巡察机构把基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纳入巡察内容,采取定向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征迁任务重、历史遗留问题多、工程项目多、干群矛盾复杂、各类专项经费多的乡镇和村居。三明市派出12个巡察组对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巡察,重点查找“车霸”“路霸”背后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漳州市龙文区瞄准镇村干部控制农村市场、插手旧村改造项目、操纵破坏农村选举等突出问题,开展交叉巡察。

为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省纪委监委还决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纪查办组,强化上下沟通,形成工作合力。3月上旬,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政法委派出10个督导调研组,对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进行督导调研,走访有关部门、乡镇、村居,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进行访谈,重点查找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是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有力举措,目的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刘学新表示。                    (福建省纪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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