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玉皇庙街道办事处老王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建江为亲属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2年,王建江明知妻子张某、儿媳侯某、孙女王某不符合低保申报条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该3人申报为低保户。2016年,县民政局要求上报村“两委”成员亲属身份证号码时,该王擅自更改张某身份证号码规避核查。2012年4月至2018年2月,王建江以张某等3人名义共违规领取低保金27390元。2018年6月,商河县纪委给予王建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予以追缴。
济阳县新市镇大王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洪收为群众办理低保吃拿卡要问题。2015年至2017年,王洪收在担任大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群众纪律,收取本村5名办理低保的群众5000元好处费,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新市镇党委给予王洪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返还群众。
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办事处刘七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兆亮未落实扶贫政策问题。2016年10月,王兆亮未按要求上报本村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老年人享受意外伤害组合保险的人员名单,导致9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未享受到国家扶贫优惠政策,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美里湖街道党工委给予王兆亮党内警告处分。
历城区董家街道办事处城子村党支部委员韩会水在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11月,时任城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会水,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规定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伪造了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将2名贫困户调整为脱贫。2018年7月,董家街道党工委给予韩会水党内警告处分。
南部山区柳埠街道办事处窝铺管理区督导员韩士友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乱收费问题。2012年至2015年,韩士友在担任原柳埠镇建委主任期间,镇建委违反相关规定,以每户200元至500元不等的标准,向危房改造户收取“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户”石质牌匾制作费,共计8万元。2017年12月,柳埠街道党工委给予韩士友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