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检监察网
 首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理论园地  政策法规  警钟常鸣  廉政文化  学习专区  学院网站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警钟常鸣 > 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局原负责人王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年06月14日 18:46  点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抚顺市监委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局原负责人王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柱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购物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插手干预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干预被监管机构经营活动,帮助被监管机构逃避检查或处罚;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王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甘当“两面人”,价值观、权力观扭曲;背离初心使命,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筹码,包庇监管对象违规行为,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弃守职责使命,带头顶风违纪,其主要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王柱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柱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柱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辽宁省抚顺市监委研究,决定将王柱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

上一条:2023年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567起 下一条:从案例通报看纪律要求|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时刻牢记保密要求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习近平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重...
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
中共中央印发 《中央党内法规制...
《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
《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召...
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审计署党组...
  政策法规 更多>>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2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
中共中央印发 《中央党内法规制...
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相关链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聊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聊城大学纪委监察处网站
共产党员网
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电话:0635-85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