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检监察网
 首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理论园地  政策法规  警钟常鸣  廉政文化  学习专区  学院网站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警钟常鸣 > 正文

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建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24年05月11日 19:22  点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沧州市监委对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建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建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全面失守,严重败坏纪检队伍形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规接受娱乐活动安排,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原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私自扣压信访举报件;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侵占本单位财产,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退休后向原管理服务对象索取大额利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执纪违纪,违规干预插手贷款审批事项,违规处理登记上交的财物;大搞“交易型受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事项中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建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建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河北省沧州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

上一条:枣庄市政府原副秘书长, 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市投资促进局原局长 岳增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下一条:中粮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周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习近平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重...
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
中共中央印发 《中央党内法规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召...
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审计署党组...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届纪律...
  政策法规 更多>>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2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
中共中央印发 《中央党内法规制...
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相关链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聊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聊城大学纪委监察处网站
共产党员网
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电话:0635-85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