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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2023年05月08日 19:06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转变工作作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聊城市纪委监委对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聊城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部长钱峰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问题。2011年5月,时任聊城经济开发区政治工作部副主任科员钱峰,受聊城某公司负责人张某请托,利用工作之便和信息优势,向辖区内熟识的3家私营企业相关负责人推荐工伤保险缴纳等业务,并成功让张某公司代理。2011年7月19日至2017年1月24日,钱峰从张某处领取业务员提成11.5万元。2022年5月,钱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四级调研员杨兆丽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6年,杨兆丽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在管理服务对象东阿某种业公司兼职,领取报酬3.1万元;2018年7月至2020年5月,杨兆丽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在管理服务对象某助剂有限公司兼职,参与该公司经营活动并经手办理公司土地规划、建设、环评等手续,使用好友孙某银行卡在该公司领取报酬10.7万元。2021年11月,杨兆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聊城市冠县清泉街道东三里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申开恩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1年12月7日,冠县某养猪厂实际合伙人王某冰到清泉街道东三里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申请办理养猪厂营业执照注销业务,申开恩作为该业务承办人,因与王某冰熟识,在该养猪厂法人宋某青未到场且没有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违规办理了养猪厂营业执照注销业务。申开恩的行为侵害了法人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4月,申开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有的违规兼职取酬;有的违规为企业提供帮助,反映出我市极少数党员干部党性原则缺失、法纪意识淡薄,背离了“亲”“清”这个根本,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侵害了相关企业和群众权益,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对照反思,进一步强化纪法观念,把握好“为”与“不为”的尺度,做到有“交集”而不搞“交换”、有“交往”而不搞“交易”,守好亲清政商关系的底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把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以强有力的监督为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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