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警示教育作用,助力脱贫攻坚战略全面落实,聊城市纪委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临清市魏湾镇东辛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付春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徐付春任职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本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便利条件,在明知本人不符合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条件的情况下,以其妻子的名义伪造危房改造手续,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4万元,用于家庭开支。临清市纪委给予徐付春开除党籍处分,临清市人民法院已依法作出判决。
莘县朝城镇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学龙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问题。2012年11月、2014年1月,赵学龙在明知本村两名村干部亲属低保申报材料造假的情况下,仍两次将材料予以上报,并在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入村调查时继续隐瞒,致使两人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68万元。朝城镇党委给予赵学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唐县固河镇城市建设办公室主任尹承东对危房改造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至2016年,尹承东在协助镇政府从事危房改造审核工作中,未按规定对危房改造户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致使该镇4名村民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5.4万元。高唐县纪委将尹承东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阿县实验高中政教主任、工会主席李明师对助学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李明师在负责本校国家助学金审核工作中,未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辨别,也未对学生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致使该校6名学生隐瞒家庭收入情况违规领取国家助学金0.85万元。东阿县纪委给予李明师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以此为戒,强化“四个意识”,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源头入手,扎紧制度笼子,加强监督检查,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规范管理,把好监督关,依法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问题导向,把易发、多发、频发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坚实力量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及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坚决予以问责;对查处的问题要形成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信号,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来源 聊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