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福山区张格庄镇台上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汝成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孙汝成任职期间,于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违规给村两委成员发放津贴补贴共计16000元。张格庄镇党委给予孙汝成党内警告处分。
莱阳市城厢中心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兼校长尹德斌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至2017年,尹德斌用单位公车专用加油卡给自己私家车加油,金额共计7479.78元。莱阳市纪委给予尹德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责保管加油卡的总务副主任兼会计左蓬勃党内警告处分。
长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第三大队大队长孙明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1月17日上午,孙明瑞驾驶单位执法用车到某小区办私事。长岛县纪委给予孙明瑞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守住纪律底线,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扎实措施,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烟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