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姚茜)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江苏省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海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海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海平,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1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王海平利用担任淮安市清河区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新闻
【一周反腐】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受审|兰州市长栾克军被查
中纪委披露六类"四风"问题新表现:收受微信转账礼金等
安徽省管干部王爱华(女)等严重违纪被双开
辽宁省副省长刘强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十九大闭幕不到一月即打下"首虎" 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