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理论园地  政策法规  警钟常鸣  廉政文化  学习专区  学院网站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国办印发指导意见 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

2022年06月14日 21:42  点击:[]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任务举措。

《意见》指出,省以下财政体制是政府间财政关系制度的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财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作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促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坚持统一领导、全面规范,因地制宜、激励相容,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意见》明确了五个方面重点改革措施。一是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明晰界定省以下各级财政支出责任。二是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参照税种属性划分收入,规范收入分享方式,适度增强省级调控能力。三是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厘清各类转移支付功能定位,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科学分配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四是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推进收入划分调整,加强各类转移支付动态管理。五是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规范各类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做实县级“三保”保障机制,推动乡财县管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 人民日报 》( 2022年06月14日 02 版)

(责编:王潇潇、任一林)

上一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丨山东:开展集中培训 提升巡视机构能力素质 下一条: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纲要(试行)》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我省印发《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
关于加强迎新、中秋、国庆期间...
《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
关于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线上...
关于认真组织观看《铁纪护航—...
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正风肃...
关于认真组织收看《持续发力纵...
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
  政策法规 更多>>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2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
中共中央印发 《中央党内法规制...
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相关链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聊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聊城大学纪委监察处网站
共产党员网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电话:0635-85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