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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卫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年04月12日 20:02  点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永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卫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卫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践踏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家风不正,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为官不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亦官亦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尤其在产业园区建设中搞虚假招商,内外勾结收受巨额贿赂,做赔本买卖,是政绩观错位的典型、产业园区腐败的典型。

刘卫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卫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刘卫华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湖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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