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检监察网
 首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理论园地  政策法规  警钟常鸣  廉政文化  文件下载  学院网站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024年04月08日 20:32  点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2024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下一条: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届纪律...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
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新闻发...
全国政协会议议程来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和明确党...
  政策法规 更多>>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导学
规范有效处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
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新修订《...
  相关链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聊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聊城大学纪委监察处网站
共产党员网
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电话:0635-85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