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检监察网
 首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理论园地  政策法规  警钟常鸣  廉政文化  文件下载  学院网站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警钟常鸣 > 正文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审判员刘元成接受审查调查

2019年06月27日 17:26  点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审判员刘元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元成简历

  刘元成,男,1956年7月生,汉族,山东新泰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庭长等职,2001年3月任济南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7年8月任济南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7年12月任济南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4年1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2016年11月退休。


上一条:中共山东省纪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下一条:湖北省黄石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邓新华被查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和明确党...
中共中央印发 《中央党内法规制...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学习《习近平...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印发《习近平...
关于印发行贿犯罪典型案例(第...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
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
  政策法规 更多>>
修订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
国家监委、最高检、公安部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
省委办公厅印发 《山东省贯彻〈...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
  相关链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聊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聊城大学纪委监察处网站
共产党员网
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电话:0635-8520062